第八章 辞行-《龙门少尊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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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好巧不巧遇到国峰也在小卖铺,他让我不要买酒了,说他家里有好酒。

    这不,刚从国峰家回来”。静雅的父亲接口,“也不是什么好酒,蒙古酒,闷倒驴的五百毫升精装六十六度白酒”。

    小虎的母亲笑着开口,“今天这桌子菜一方面是给静雅一家身体康复庆祝,另一方面是犒劳小凡这段时间照顾静雅一家,并且小凡要回山了,就当给小凡践行。

    虽然,大家高兴,但酒都别喝高了,喝醉了,我们这一群妇女小孩,可拖不动你们两个大老爷们”。“有多少酒量我和国峰心里有数,虎子妈你就别瞎操心了”。

    虎子父亲没好气的说道。

    等菜上的差不多了,众人纷纷落座,一杯杯的酒被斟满。酒传到夏一凡面前,却被夏一凡推辞说,“我可是受箓的道士,喝酒要犯戒的”。

    虎子起哄,“小凡你就别假正经了,我看你大鱼大肉也没少吃,喝点酒犯什么戒”,夏一凡解释,“道士根据受箓的不同,也要遵守戒律,你所说的戒律,在“五戒中”指:一、不得杀生;二、不得荤酒;三、不得口是心非;四、不得偷盗;五、不得邪淫。

    所谓的荤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肉食,而肉食属于腥,五戒的不得荤食是指,大蒜、韭菜、辣椒等属于刺激性食物。

    所以道士是可以吃肉的,但吃的是三净肉,即:不见杀,不闻杀,不为己杀。担禁食的肉类有“牛肉、乌鱼、鸿雁、狗肉。

    哪为什么不吃这些动物的肉,我就不一一解释了。还有就是不得杀生,这个杀生不同于佛教的杀生,道教有部劝善书中提到的杀生论“凡物当生旺之时杀之,方才为杀;至休囚衰弱之时杀之,不足为杀。

    可见生旺时,乃天地发生万物之情,不可违悖,天意至垂。天地收藏之时而取之,则用无穷也。” 道家顺应天地法则,万物自有生息的规律。道德经云:天地不仁,已万物为刍狗。

    也就是没有绝对的好恶之心,一切自凭本心。静雅父母需要营养,我杀了三条鱼,那为了不破戒,就不行善了吗?。

    佛法的典故,佛祖也有舍身喂鹰,投身喂虎,杀自己就不是杀生了吗?同样也是犯戒,这就涉及到众生关系和大义上去了,再说道士不得杀生,为什么还要出门带剑。

    道士修行多藏于深山,荆棘猛兽、山贼流寇,自然需要武器用于自保。

    《抱朴子-道意篇》:“要於防身却害,当修守形之防禁,佩天文之符剑耳。”另外剑,也是道士重要的法器 。道教创立于东汉末年,正值宦官当权,天下大乱之际。

    无论是天师派的张鲁,还是太平道的张角,都是以道教引领教徒替天行道。

    由于当时社会腐败,政治黑暗,民不聊生,所以张角就顺势而起,提出了“苍天已死,黄天当立,岁在甲子,天下大吉“的口号,“发动了黄巾大起义”。

    直道夏一凡长篇大论说完后,众人对道教文化知识也知道了不少。另外也惊叹,平时夏一凡话也不多,但说到老本行,竟然如此滔滔不绝。

    此刻静雅的父亲关心道,“小凡,你小小年纪就准备当一辈子道士了吗?年轻人应该多学点东西,走出大山到处看看,你的生活是有选择的,命运也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去改变的”。

    夏一凡想了想,也有些道理,先天之为命,后天的行为也可以改变运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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