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秦湘回来时,韩云霄正在教两个小团子认字。 上一次来西京,他们就没有带小团子一同来。这次路上倒是不着急,带孩子出来见见世面也好。 “娘亲!”韩彤彤率先扑过来,甜滋滋的小嗓音令人一天的疲惫都烟消云散了。 她现在养得白白胖胖的,秦湘都有点抱不动她了。 “今天在家有没有乖啊。” 韩彤彤把小脸靠近她的胸口,小脸红扑扑的,“有乖的。爹带我们出去吃了饭,但没有娘走的好吃。” 对于做菜,秦湘还是非常有自信的。因此好不脸红的承认了,“当然,有谁能比娘做的好吃。娘最近有些忙,当不忙了,就做特别好吃的烤全羊给你们吃!” 一听烤全羊,别说是韩彤彤,连韩云霄的眼睛都亮了。 男人嘛,都喜欢大口吃肉,大碗喝酒的。韩云霄也不例外,对肉食格外有偏好。 最近秦湘一直忙于生意,每日都在铺子和厂子之间来回,弄的韩云霄都有些吃味儿了。 “娘子今日忙了一整日,晚饭就由我来做吧。” 秦湘一听,忙阻止:“别别别,交给厨娘吧,你就别辛苦了。” 韩云霄烤个兔子还成,要真的让他真刀真枪的上场做个菜,那根本就是欺负人呢。吃了他做的饭,你甚至都能看到孟婆朝你招手。 但是他本人,却对下厨格外的有自信。 他们待得院子,是韩云霄找人买的。 听说秦湘要来西京,便找人准备好的。 秦湘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买,又是什么时候装修的,对此她并不在意。她以前就觉得韩云霄当一个猎户可惜了,他识字,又有见识,还去过许多地方,怎么都不像个普通的猎户。 “你的那些弟兄们也都一起来了?” 秦湘说的那些人,正是当初在府城被误会是镖师的一行人。 “他们接了个运送货物的活,明日就该到了。”韩云霄伸手将韩子言抱起来,和秦湘往内屋去。“我今日上街,看到铺子里的生意十分的好。” 秦湘咧嘴一笑,说:“那可不。这铺子从装修,再到教他们话术,可都是我一手准备的。” “那你把青苗送来,也是为了圆她和金瓷的姻缘?” “青苗日子过得不容易,她既然和金瓷有缘,我便多帮她一把。倘若他们真的是有缘无份,好歹也不算遗憾。” 其实,自从上次宫中出了那个金娘娘的事儿,秦湘对金瓷就不是很看好了。金瓷的那个胞弟曾经用认披面具扮作金瓷的事儿,更是秦湘心里的一个小疙瘩。 金瓷的家世太复杂了,而青苗只是名普通的妇人。看看金瓷的前妻陈氏,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家。青苗和她相比,到底还是差了几分。 秦湘支持爱情,但婚姻还是门当户对为妙。尤其在这个身份阶级森严的时代,身份能代表一切。不过这是青苗的选择,还轮不到她一个外人多嘴。 在府城那几个月,青苗并没有提起金瓷,秦湘还以为她已经忘记了。但还是小黑观察仔细,说青苗偶尔做事的时候,会定定的盯着某一个方向出神,还险些弄伤手。 秦湘这才决定带青苗来西京,不管有缘无缘,也及时做个了断。 第(1/3)页